田庄人講五四三(六)
(文中標楷體文字部分請使用閩南語) 文・王政友
看倌!前一期裡,在下對於贊不贊成廢死刑的問題,用相當不成體統的語言回答:「無聊,咱喝茶去!」或許讓您心裡老大不舒適。這裡就不妨讓在下再簡略一段五四三。
在下之所以答以此語,乃緣於一項認知(當然,您可以不贊同)。那就是:「儘管生命的表相互異,但其本質則一,且無所謂世人所見的生死存在。」也就是自形而上而言,生命並無死亡之問題存在,不因「他人」的加害而滅亡(「他人」包括俗稱的加害者與被害者)。因此在下認為廢不廢死刑皆建立於虛幻之上,本質上找不著真實意義。
看了這一段,諒必許多鄉親認為在下何其無狀,一派胡言,所說盡是五四三,認為在下所說的這段話才真的是虛幻中的囈語哩!
不過,若您持「應(或不應)廢死刑」的論點,逢見阿誰便搬出十八般武藝,引經據典,又是子曰、又是國父講、……滔滔與之論辯,在下倒要反問一聲:「辯贏了也未?」
上一期中在下強調,在這如幻的世間裡,見「是」與見「非」,所見俱是世間之實相。一個國家從廢死刑轉變為存在死刑,之後又因應社會情狀再度廢死刑……,原來便體顯世間的無常,過程中儘管存在些許漣漪,但這是再正常不過的事;廢不廢死刑,時間照樣碾過您、我與眾生,咱儘管喫飯睡覺,全不礙事。
誠然!若不去碰觸宗教等情懷、因緣果報或輪迴等問題,就大宇宙誕生出生命的不可思議過程,「愛護生命」乃「已是生命體者」所具之基本認知(天理)與義務。「人」若不昧於這項認知,知曉本身之所以存在的嚴肅性(參閱前二期之五四三文)、知曉「愛」的道理,那就不易成為一個「加害者」,死刑在這裡便成為不具實質意義的問題。
換句話說,這個社會是可以讓她不需要死刑存在的,只是其背後隱藏著一些條件因素,那就是構成社會主角的「人」皆能夠維持一個「像個人」的基本水準。
當然會有鄉親質疑,上述「若人人知曉道理便無死刑問題存在」之語實乃一句空語、廢話,只是以浮雲作畫的空想而已,果若人人如此,那又何需法律與警察?
在下深信這個大自然裡存在著確率,也從渾沌走向秩序並周而復始。人生僅滿百,無從得見其中變化之妙;在自然的運行中,「正反」、「是非」變化因緣相續無有終止,而大自然可不就是藉此方才得以進行其遊戲麼?因此,在下乃大膽指出見「是」與見「非」,所見俱是世間之實相。若僅執其是而非其非(或其反面),那可不就落於兩端而陷於泥淖?
換言之,廢不廢死刑兩者皆「是」,也兩者皆「非」。政治人物、學者專家、意見領袖們盡可表示他們的意見(由於是公眾議題),只是,多少人死守其見而非難異見?在下這田庄人倒認為不妨轉變原來的認知,乃強調:廢不廢死刑之問題並非「是非題」,而宜以「選擇題」視之。廢不廢死刑並無對錯之分,惟宜於自由意志之下予以選擇而已。
這時,意見領袖們所提出之「寬恕」、「正義」等呼籲方才具實質意義。選擇廢死刑的一方,應傾其力(非5分鐘熱度)喚醒人民心靈深處原來已然具足的「自制」、「慈悲」、「寬恕」、……之德;而選擇贊成死刑的一方則應注視法制的完備、合理、正義性,喚醒人民勿淪為社會的焦芽敗種(見前期)。
不錯,西方許多文明國家已然廢除死刑,這原來合於大自然之道。在下則提醒,這些國家早在人民素養上打下工夫(決非口號治國),社會已具一定秩序,廢除死刑因緣已然成熟;反之,若社會尚是一片渾沌,您問在下「廢不廢死刑?」在下當然回曰:「無聊,咱喝茶去!」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