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庄人講五四三- 33 文・王政友
本刊前一期(第141期)中報導了本鄉妙泉寺開山住持達松長老尼住世間之行誼,其修持之精進以及利益眾生之婆心實令人景仰。在久炙如來法味之後,達松長老尼顯已證得空慧之甚深微妙法意,是以捨報之前囑咐「不治喪、不立牌位、不晉……」,真的是灑灑脫脫、自在無礙!可不是麼?朗朗乾坤莫非是安住之所,作麼執意立個什麼,晉個什麼?
文藝復興時代的法國人文作家拉伯雷亦復如是,灑灑脫脫,臨終時笑道:「拉下布幕吧,鬧劇已演完了。」看倌!世間這個舞台上,咱不是天天看著一齣齣的鬧劇麼?
中國往昔,臨終前能夠灑脫超俗之人頗多,「道法自然」極致的莊子喪妻時尚且鼓盆而歌;大儒王陽明臨終前,弟子請示有何囑咐時, 陽明 先生淡然謂曰:「此心光明,亦復何言!」皆其一例。
一個人能夠超然灑脫,那便得具備「此心光明」之必備條件。簡言之,欲使「心得以常時光明」,則需長時間養成與淬煉正確的人格,使其心不為世間之種種誘惑所動,但常人卻是難臻此一境界。一次,釋尊於一處地勢稍高的「隨機道場」向追隨者開示時作如下之語:「……看哪!底下城中慾火熾盛,眾生苦不堪言。」看倌!這慾火不外是貪、嗔、癡等火,今日這慾火可不是遍地烈焰騰空?人在熊熊烈火之中焉能自在?焉能不被焚得遍體鱗傷或成一堆灰燼?
好!這裡不妨轉個話題。由於前政院秘書長林益世涉貪之案已成為本年指考的作文素材,那末,在下也就在此無聊地道些與這齣鬧劇相關的五四三,從中窺視錢與權之慾火如何爎原,這裡並不對案情做非份的描述,而僅就幾項個人管見,在這溽暑季節,提供看倌您樹蔭下乘涼時之茶餘話題。
首先,前一段時間,中南部的超大梅雨導致雲嘉地區待收成的稻作整片倒伏,農民憂心稻穗發芽而爭相爭取收割機的畫面您必然記憶猶新吧?當時,一位癌症的稻農寧可暫時放棄化療而返家趕忙收割,甚至於有稻農眼見整季之血汗行將「付之一炬」,一時求助無門情急而仰藥自盡等消息,諒必同是農家出身的鄉親您也深有所感吧?稻農們心中的煎熬您必也感同身受吧?這許許多多的稻農為的難道不是區區的幾萬元甚至不足以養家糊口的收入麼?
好!換個場景,林益世的貪瀆案中,不是有被告將美金給燒了?苦思良策而無計可施之下,將容不得於天地間之天文數字新台幣丟人池塘?一次所謂的「牽線分紅」便動輒千萬!對於林案中令人咋舌的金錢鬧劇,您不妨與前述的稻農作一對照,同樣頂著相同的藍天,寧不噓唏?於是,在下乃曰:「世間的所謂公平,即非公平,是名公平」!
其次,在下以為,整個司法制度只不過是人類試圖維持鬧劇之劇場於不墜,而於「試行錯誤」中所選擇的權宜方法之一。在下的一種固執的觀念為:包括法官與檢查官等等「真正的」司法人員,事實上「不是人」!
在下認為「人無法審判人間之是非善惡」。尤其不認為20餘歲大學畢業經一試及格,接受一年半載的所謂「司法官訓練」便具什麼能為斷人間是非!人間之是非應由高一個位階之「神」斷之。君不見法庭上之判決者必穿著法袍坐於高台上麼?穿著法袍之際便代表「不是人」矣,而高台便意味「雲端」!茍如此,身為司法人不應「戒慎恐懼」麼?需知,正義即天理,何為司法正義?所作之判決必受天地監察,穿著法袍之後,是神是魔,日後必然無所遁形於天地之間(在此姑稱「道德兼備者為神,有道無德者為魔」哩!
繼之,近日來,在下認為劇場上最令人鄙視之鬧劇為「44位高官藉座談會養廉」之劇碼。難道該些大部分碩、博士出身之官員,迄未知曉何為「四維八德」、從未聞「巧言令色,鮮矣仁」之淺顯道理?知清廉,行未必清廉,其弊乃在於無法奉行 陽明 先生「知行合一」之理,是以必須進行人格之再教育?咸信日後若哪位仁者著《官場現形記續篇》,必有此一篇章哩!於是,在下不得不再低吟:「道清廉,語清廉,清廉屍已遠,若問清廉影何處,仰首天外天」哩!
您我俱是鬧劇場中之一員,飾演何種角色、以何種姿態步下舞台,各憑自由意志予以抉擇。除了必要的營生活動之外,在下不具能為,僅堪充當觀賞者角色,從旁觀賞目不暇給的鬧劇劇碼,臨溪憑欄暗點頭,而妙泉寺開山住持達松長老尼之行誼則是極佳之學習準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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